結婚是我們一個人的人生大事,是需要兩個人負起責任去面對。雖然說古代中王姓和劉姓是禁止通婚的,但終究只是封建思想,現在很多人都追求婚姻自由,但前提是兩者不是近親,這樣無論和誰結婚,都是可以的。
不結婚的說法
若是按照歷史來說,王姓和劉姓是有世仇關係的。因為根據歷史記載,王莽成功推翻了劉氏王朝,最終建立了新的王朝。當然劉姓作為帝王之姓萬姓之首也是比較特別的。而且在民間,劉和王有著諧音“流亡”的說法,因此人們認為兩者結婚比較不吉利。
婚姻講究自由
在我國,婚姻法中是有著婚姻自由的說法。就是是否結婚,與誰結婚,任何人無權干涉。結婚是每個人獨有的權利,任何人無權干涉。自願是實現婚姻自由的前提,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愛為基礎的必要條件。但自願必須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,因為結婚自由決不意味著當事人可以在婚姻問題上為所欲為。在結婚自由上問題上,包辦強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為是被反對的,各種輕率行為也是被反對的。
禁止近親結婚
當然,婚姻自由是要在不是近親的基礎上。近親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係。如果他們之間通婚,稱為近親婚配。兩者有太多相似的遺傳因子,後代無法從他們那裡產生變異,有害基因將之傳遞給子孫。根據我國目前的人口形勢和醫療水平,為了儘量減少近親結婚造成的遺傳缺陷,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。